
最近脫口秀新聞事件提到「開不起玩笑」,讓我想到久遠以前的事情。
同事自覺幽默,常逗人開心,但他開玩笑的對象不只有自己,還包含其他人。
有時同事的玩笑讓我覺得不舒服,我會向他反映「我覺得很難笑」,對方回我:「很小氣欸,開不起玩笑~」然後嘻嘻哈哈不以為意地跳過這個話題。
後來我偶而會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,當同事變臉時,我會笑笑跟他說:「跟你學的啊,你很小氣欸開不起玩笑~」
我不太確定最終同事有沒有從這件事中得到體悟,或是依然故我的隨意開著他人玩笑,現在回過頭來看,感謝同事讓我在很年輕的時候就明白「開自己玩笑才是真正的、也是最安全的幽默」。
任何一個笑點都有可能讓他人感到冒犯,拿別人的事當哏開玩笑就是八卦、人生攻擊甚至是霸淩(除非對方也接受開這個玩笑)。
「自嘲」是我把自己的糗事當成笑話告訴他人,不表示你可以隨意評論我的糗事;
「開玩笑」是雙方都覺得好笑才叫做玩笑;
「我講話比較直」的前提是不要令他人感到困擾,把做自己無線上綱,那叫白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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